昆仑财富·油钱赚系列开放式非净值型理财产品(直销银行专享245天款)理财产品说明书

发布时间: 2019年08月07日

  特别风险提示

  ★  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与存款存在明显区别,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  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理财产品,昆仑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评级为【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  昆仑银行对本产品的本金和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本产品在发生不利情况下(可能但不一定发生),投资者可能无法取得收益,并可能面临损失全部本金的风险。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本说明书及风险揭示书的内容,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决策。

  ★  昆仑银行郑重提示:本产品说明书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以下简称《理财销售协议》)、风险揭示书、权益须知及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如有)共同构成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在购买理财产品前,投资者应仔细阅读上述文件中的各项条款,确保完全知晓和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及参考收益等基本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  投资者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昆仑银行咨询。在购买本产品后,投资者应随时关注该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一、产品概述

产品名称

昆仑财富·油钱赚系列开放式非净值型理财产品(直销银行专享245天款)

产品类型

非保本开放式固定收益类

产品行内代码

YQZ19005

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编码

C1137619000130

投资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发行方式

公募

内部风险评级

根据昆仑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评级,本产品属于【□低风险、■中低风险、□中等风险、□中高风险、□高风险】理财产品。

适合投资者类型

本产品适合经昆仑银行风险评估为【□保守型、■谨慎型、■稳健型、■进取型、■激进型】的个人投资者。

产品规模

本产品初始募集规模为50亿元。昆仑银行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产品规模进行调整,产品最终规模以银行实际募集/管理的资金数额为准。

清算期

理财产品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至理财资金到账日为产品清算期,清算期内资金不计付利息。

产品首发募集期(认购期)

1.2019年8月7日8:30至2019年8月13日18:30。

2.投资者可通过昆仑银行直销银行渠道办理认购手续。投资者一旦签署《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销售协议》,则协议即时生效。

3.投资者认购金额在产品首发募集期内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但在产品首发募集期所产生的利息不作为理财本金进入理财运作,不计算理财收益。

成立日

1.2019年8月14日为成立日。

2.成立日当日进入开放期,产品成立日8:30后投资者可通过昆仑银行直销银行渠道进行申购。

认购/申购金额

1.认购/申购起点金额为1万元,认购/申购超出起点金额的部分以1000元的整数倍递增。

2. 单笔认购上限1000万元,单户认购上限为2000万元(含)。

3.投资者在连续两个申购确认日之间(即第T个申购确认日0:00至第T+1个申购确认日0:00之间)的申购需满足起点金额。

到期终止日和兑付日

2020年12月31日,如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根据理财期限展期条款和银行提前终止条款调整。

产品期限

本理财产品存续期为505天。存续期指本理财产品成立日至到期日的理财期间。昆仑银行有权在存续期届满前一个月内选择展期,并通过昆仑银行网站或昆仑银行营业网点信息披露方式予以公告。若昆仑银行未选择展期,则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届满自动终止。

产品规则

1.本理财产品成立以后,每日开放申购,投资者于申购日提交申购申请,昆仑银行于申购日后(不含申购当日)下一个申购确认日扣款,投资者持有的理财产品将在一个投资周期结束后自动全额赎回(投资者购买本理财产品后,不必主动提出产品赎回申请),投资周期终止日如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属于工作日的星期三。

2.本理财产品的投资周期为245天。在正常情况下,投资者购买本理财产品的每一笔理财资金均需运作一个完整的投资周期。

认购/申购

1.投资者可通过昆仑银行直销银行渠道办理认购和申购手续。产品成立之前提交的购买申请为认购申请,产品成立之后提交的申请为申购申请。

2.投资者首次购买(认购或首次申购)本理财产品,应通过直销银行客户端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理财销售协议》、《权益须知》、《理财产品说明书及风险揭示书》等相关协议。

3.投资者通过昆仑银行直销银行渠道认购和申购本理财产品,应根据直销银行渠道的要求提交申请。

申购

1.本理财产品成立以后,每日开放申购。

2.投资者的申购需要明确拟申购本产品的金额。

3.投资者一旦在直销银行提交理财购买申请,即时生效,投资者应向指定账户存入并确保在昆仑银行划款前指定账户内持续维持足额的申购资金,申购资金将被冻结,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但利息不作为理财本金进入理财运作,因投资者指定账户资金余额不足而导致产品申购不成功的,昆仑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4.每个申购确认日0:00前可对尚未确认的申购申请进行撤销,最终申购确认情况以投资者在我行直销银行渠道确认的结果为准。

申购确认日/投资周期起始日

1.申购确认日为每个属于工作日的星期三,第T个申购确认日00:00之后至第T+1个申购确认日00:00之前的申购申请,将在第T+1个申购确认日获得确认。

2.投资者的申购资金将在申购确认日从投资者的指定账户中扣除,投入本理财产品运作。

3.申购资金从指定账户中扣款成功,表明产品申购成功。

暂停申购

昆仑银行有权无条件暂停本理财产品的申购;昆仑银行有权根据自身判断,拒绝任何投资者的任何申购请求。

投资周期终止日

投资周期终止日为申购确认日+245天,投资者持有的理财产品在投资周期终止日自动赎回,理财资金及理财收益(如有)以现金方式兑付到投资者购买账户,投资周期终止日如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属于工作日的星期三。

业绩比较基准

1.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是根据过往平均业绩对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的预期,考虑理财产品的销售管理费、托管费、投资管理费等费用因素后,预计理财产品持有人可以取得的收益率。本产品业绩表现将随市场波动,具有不确定性。

2.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3.本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六个月定期存款利率加点。理财业绩比较基准详见。昆仑银行根据投资收益的变化不定期调整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投资者持有的存量理财产品份额可能获得的投资收益不受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影响。

4.昆仑银行网站在产品发行前公布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产品成立后如遇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昆仑银行将会提前5个工作日通过昆仑银行网站公布。

5.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建立在对产品投资运作的预测基础上,但理财实际年化净收益率取决于产品投资运作的结果,昆仑银行不保证理财实际年化净收益率始终与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保持一致。

理财实际年化净收益率(投资者实际收取的年化收益率)

理财实际年化净收益率指投资者实际获得的年化净收益率,昆仑银行每个投资周期终止日公布该投资周期理财实际年化净收益率。

投资周期实际理财天数

投资周期起始日(含)至该投资周期终止日(不含,投资周期终止日如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属于工作日的星期三)之间的自然天数。

投资周期理财收益

投资周期理财收益指投资者在该投资周期内实际持有本理财产品取得的理财收益。

投资周期理财收益=投资者在该投资周期的理财本金×该投资周期理财实际年化净收益率×该投资周期实际理财天数/365

理财产品管理人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理财产品托管服务人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理财产品费用

1.理财产品费用包含销售管理费、产品托管费以及投资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2.本产品销售服务费年化费率为0.15%,托管服务费年化费率为0.01%。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扣除销售服务费、产品托管服务费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部分全部为昆仑银行的投资管理费。

3.本产品暂不收取申购费,如有变更,将提前一个工作日在昆仑银行网站公告。

4.昆仑银行保留变更理财产品费率的权利,如有变更,将提前一个工作日在昆仑银行网站公告。

理财本金和收益返还

1.当投资者持有本理财产品一个投资周期期满后,自动赎回退出本理财产品运作,昆仑银行于投资周期终止日,将投资者本金和收益(如有)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2.本金和收益到账时间一般情况下不晚于投资周期终止日日终,特殊情况下可延后至投资周期终止日下两个工作日日终。如发生需要延后兑付的特殊情况,昆仑银行将通过其网站或相关营业网点以公告的形式将延后支付的情况进行公告。

提前终止权

1.投资者无权提前终止该产品;当出现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中的“提前终止”情形,昆仑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

2.如果昆仑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昆仑银行将提前三个工作日通过其网站或相关营业网点公布提前终止日并指定资金支付日(一般不晚于提前终止日之后的三个工作日)。昆仑银行应将投资者理财资金及理财收益(如有)于指定的资金支付日(遇非工作日顺延)内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工作日

国家法定工作日

税款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

  二、投资范围及投资管理

  1、本理财产品主要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拆借、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及货币市场基金;

  (2)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同业借款及其它金融机构间资金融通工具;

  (3)国债、地方政府债、央票、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等银行间、交易所市场债券、债务融资工具及其它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

  (4)票据类、信托贷款、信贷资产转让、收/受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以及信贷资产流转项目、产业投资基金等;

  (5)主要投资于上述资产的信托计划、保险资产管理计划、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

  其中,货币市场工具类、存款类的投资比例为0-80%,、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20-100%,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类的投资比例为0-35%。昆仑银行确保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投资资产的投资比例将按上述计划配置比例合理浮动。

  产品因为流动性需要可开展存单质押、债券正回购等融资业务,总资产不超过净资产的140%。

  2、特别提示:昆仑银行将本着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在规定的范围内运用理财资金进行投资,投资比例可在不影响投资者权益、产品风险评级的前提下合理浮动。因市场变化和投资周期理财资金大幅变化等情况可能在短期内使投资比例突破上述投资比例配置限制,此时这种情况不视为违反投资比例的规定,但昆仑银行将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调整,使之符合投资配置策略要求。

  3、对以上理财投资标准、投资对象与投资比例,昆仑银行保留变更的权利,如发生变更,相关内容以昆仑银行通过各营业网点或昆仑银行网站发布的变更公告中所载明的内容为准。昆仑银行将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通过其各营业网点或昆仑银行网站发布变更公告。投资者有权不接受变更,并通过停止参加下一个投资周期来退出本理财产品。如投资者选择投资本理财产品或继续参加下一个投资周期的,则视同其认可昆仑银行所做的变更。

  4、昆仑银行按照法律法规、产品说明书及其他相关约定,诚实信用、谨慎勤勉地实施投资管理行为,以专业技能管理理财产品资产,依法维护理财产品全体投资者的利益。昆仑银行不对本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作出承诺或保证,亦不会承诺或保证最低收益或本金安全。昆仑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书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昆仑银行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产品收益及风险示例

  以下案例仅为举例说明理财收益的计算方法,采用假设数据计算,仅为举例之用,不作为最终收益的计算依据,也不构成新发理财产品的业绩表现的保证,请谨慎投资。

  情形1:假设投资者于2019年6月11日申购100万元金额,昆仑银行于2019年6月12日(周三且为工作日)进行申购确认,投资周期起始日为2019年6月12日。假设产品投资周期为91天,投资者持有的理财产品将在投资周期结束后自动赎回,投资终止日为2019年9月11日,投资周期实际理财天数为91天。假设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为4.0%,组合资产扣除相关费用后的理财实际年化净收益率为4.0%,投资者获得本金与理财收益=1,000,000+1,000,000*4.0%*91/365=1,009,972.60元。

  情形2:假设投资者于2019年6月26日申购100万元金额,昆仑银行于2019年7月3日(周三且为工作日)进行申购确认,投资周期起始日为2019年7月3日。假设产品投资周期为91天,投资者持有的理财产品将在投资周期结束后自动赎回,假设91天后的2019年10月2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属于工作日的星期三,投资终止日顺延至2019年10月9日,投资周期实际理财天数为98天。假设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为4.0%,组合资产扣除相关费用后的理财实际年化净收益率为4.0%,投资者获得本金与理财收益=1,000,000+1,000,000*4.0%*98/365=1,010,739.73元。

  情形3:理财产品运作期间,若该理财产品投资标的出现风险,则投资者可能无法获得投资收益,甚至投资者的投资本金将遭受损失,在最不利的极端情况下,投资者可能损失全部本金。

  四、提前终止

  在理财产品投资运作期间内,投资者无权要求提前终止该理财产品。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银行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本理财产品:

  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理财产品无法继续运作;

  2、遇有市场出现剧烈波动、异常风险事件等情形导致理财产品收益出现大幅波动或严重影响理财产品的资产安全。

  3、因投资者理财资金被有权机关扣划等原因导致理财产品剩余资产无法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投资市场要求或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约定,或者继续存续无法实现投资目标;

  4、因相关投资管理机构解散、破产、撤销、被取消业务资格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相应职责导致产品无法继续运作;

  5、相关投资管理机构或运用理财资金的第三方主体实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等相关文件约定的行为导致理财产品被动提前终止;

  6、因法律法规变化或国家金融政策调整、紧急措施出台影响产品继续正常运作;

  7、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昆仑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昆仑银行将提前三个工作日通过昆仑银行各营业网点或昆仑银行网站公布提前终止日并指定资金到账日(一般为提前终止日之后的三个工作日以内)。昆仑银行应将投资者理财资金及收益(如有)于指定的资金到账日(逢银行非工作日顺延)内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提前终止日(含当日)至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投资者资金不计息。

  五、信息披露

  1、昆仑银行将通过其各营业网点或昆仑银行网站等信息渠道发布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成立、产品终止、投资对象和比例、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实际收益率情况和费率变更等信息。该等披露,视为银行已向投资者完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者承诺将及时接收、浏览和阅读该等信息。如投资者对本理财计划的运作状况有任何疑问,可到银行营业网点或拨打我行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2、昆仑银行将在每个投资周期终止日通过昆仑银行各营业网点或昆仑银行网站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该投资周期理财实际年化净收益率、投资周期起始日和投资周期终止日等。

  3、昆仑银行对投资周期、申购日、申购确认日(投资周期起始日)、投资周期终止日、费率等保留变更的权利,如发生变更,调整后的要素以昆仑银行通过其各营业网点或昆仑银行网站发布的变更公告中所载明的日期为准。昆仑银行将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通过其各营业网点或昆仑银行网站发布变更公告。

  4、昆仑银行将在每个季度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通过昆仑银行各营业网点或昆仑银行网站公告理财投资对象与投资比例。昆仑银行对理财投资对象与投资比例保留变更的权利,如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公告中所载明的理财投资对象与投资比例为准。昆仑银行将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通过其各营业网点或昆仑银行网站发布变更公告。

  5、如果昆仑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昆仑银行将提前三个工作日通过昆仑银行各营业网点或昆仑银行网站进行公告。

  6、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如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发生变化,或是出于维护本理财产品正常运营的需要,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昆仑银行有权单方对本理财产品协议书和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并提前三个工作日在昆仑银行网站或相关营业网点进行信息披露。

  甲方(个人投资者签字)                         乙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