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首页 > 重要公告


昆仑银行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23年09月15日

尊敬的昆仑银行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发挥金融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的作用,我行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积极依法有序推进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自2023年9月25日起,我行将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就贷款执行利率进行协商调整,为协助广大客户做好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一)2023年8月3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二)2023年8月31日前贷款发放或签订合同时,不符合首套住房标准,但当前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原则上应为按月足额偿还本息的正常类个人住房贷款,如贷款当前处于逾期状态,须客户归还积欠本金及利息后再申请调整利率。如有特殊情形,可咨询贷款经办机构。

  二、调整规则

  在人民银行2019年第16号公告中,明确自2019年10月8日起,其后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房贷利率以LPR作为定价基准的机制逐渐形成完善。

  在LPR有效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引导贷款实际利率下行的情况下,综合考虑保持政策延续性、前后标准统一、公平一致、自律机制等因素,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我行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拟按以下调整:

  (一)浮动利率贷款

  1.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利率执行。

  2.2019年10月8日(含)-2022年5月14日(含)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利率执行;2022年5月15日(含)-2023年8月31日(含)已发放的或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20个基点执行。

  若在上述时间段内,贷款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高于上述调整后拟执行水平,调整后的利率按相应政策下限执行。各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以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

  (二)部分基准利率定价贷款以及固定利率贷款

  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且当前仍采用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以及固定利率贷款,可申请转换为采用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并签订协议,在转换后按上述“二、(一)”中对应的浮动利率调整执行;若仍选择继续执行固定利率或采用基准利率定价,则本次不调整。

  当前执行利率如低于按上述情形调整后的利率水平,不进行调整。

  三、调整方式

  根据《通知》要求,本着让客户更方便、操作更简洁、服务更高效的原则,我行拟采取以下调整方式:

  2023年9月25日,我行拟对符合本公告“一、(一)”情形的浮动利率贷款,采取变更合同利率的方式进行统一调整,新的利率即日生效。不同意调整的客户,可联系贷款经办机构。

  2023年9月25日起,我行接受以下两种情形申请:

  (一)符合本公告“一、(二)”情形,即,贷款发放或签订合同时不符合首套住房标准,但当前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借款人申请时须提供首套住房有关证明材料。

  (二)固定利率或采用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借款人可申请转为采用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并与我行签订相关协议。

  2023年10月22日(含)前提交的上述两种情形申请,经确认符合条件,拟于2023年10月25日采取变更合同利率的方式进行统一调整,新的利率即日生效。

  2023年10月23日(含)后提交的,2023年10月25日开始审核,于确认符合条件后的当日调整,新的利率即日生效。

  2023年10月25日(含)以后还清拖欠且符合条件的贷款,须提出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当日调整,新的利率即日生效。

  四、申请渠道

  9月25日起,对于不在我行主动批量调整范围的贷款,客户可向原贷款申办机构提交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申请,并通过昆仑银行微信公众号查询本次房贷利率调整客户问答。调整成功后,您可通过我行手机银行查询调整后的还款计划。

  五、温馨提示

  (一)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相信我行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二)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支持跨行置换,请不要相信误导信息。

  (三)我行后续将整理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常见问答,客户可以通过“昆仑银行”微信公众号进行查阅。

  我行将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积极做好本次降低存量首套房贷利率的服务工作,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昆仑银行的大力支持,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95379客服热线或详询贷款经办机构。

昆仑银行分行机构联系电话

经办机构

联系电话

克拉玛依分行

0990-6372014

乌鲁木齐分行

0991-2361593

0991-2360132

0991-2371415

0991-2360057

0991-2371353

大庆分行

0459-4547095

0459-5958072

0459-5732677

0459-6069507

0459-5151692

0459-5681716

0459-5958336

吐哈分行

0902-6980969

0902-2231531

0902-2209390

库尔勒分行

0996-2926922

0996-2926168

0996-2926876

0996-2926933

0996-2926158

西安分行

029-88619225

029-84358836

029-89638308

伊犁分行

0999-8062936

0999-8062933

喀什分行

0998-6860313

0998-6860316

0998-6860312

0998-6860320

在京机构

010-89026293

010-89026292

010-89026264

上海国际业务结算中心

021-20356789

021-20356706

021-20356613

  特此公告。